《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陳一良 | 全國兩會報道
2021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貝達藥業董事長丁列明的一份《關于加快在醫院全面實行強制安檢的建議》受到醫療界人士的廣泛關注。
近兩年來,暴力傷醫犯罪事件頻頻見諸報端。
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數據,自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人民法院共計一審審結傷醫、殺醫、嚴重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等涉醫犯罪案件159件,判決生效189人。
即使在新冠肺炎肆虐期間,眾多醫護工作者不顧自身安危全力抗擊疫情之際,在“兩高兩部”《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出臺之時,暴力傷醫事件還在頻頻發生。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5月對外發布的8件2019年以來人民法院審結的涉醫犯罪典型案例中,就有2起發生在疫情期間。
對此,丁列明表示,醫務工作者在工作場所受到言語侮辱或暴力襲擊,職業幸福感和榮譽感無法體驗,自身安全與健康受到威脅,這種干擾醫院工作秩序、破壞公共財產、影響醫護人員工作積極性的暴力傷醫事件在全球普遍存在。
“頻頻發生的暴力傷醫事件,使得保護醫務人員的呼聲日趨強烈,也讓醫療場所實行強制安檢、維護安全秩序成為廣大醫務人員和就診人員的共同心聲,制定相應的應對措施十分急迫和必要。”丁列明說。
全國人大代表、貝達藥業董事長丁列明
丁列明稱,國內有的地方和醫院已經在探索推行強制安檢。如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北京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了七大類嚴格禁止的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院安全秩序的行為。同時要求,醫院建立安檢制度,對拒不安檢的人員,醫院有權“拒之門外”;對高風險人員就診,安排治安保衛人員陪診;受到暴力威脅時,醫務人員可暫停診療。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健委、南寧市衛健委也發文要求三級醫院需配備必要的安檢器材或安檢門開展安檢工作。
丁列明認為,屢禁不止的暴力傷醫事件警醒我們,當前對醫療衛生人員執業環境的保障遠遠不夠,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場所受到的擾亂一直存在。
“從既往案例可以發現,暴力傷醫事件中的犯罪分子往往都具有較深的主觀惡性,是有預謀有策劃的,并持有提前準備好的器械。建立安檢制度,根據需要在醫院入口或者重點區域入口進行安全檢查,可有效攔截禁止或限制攜帶的危險物品。在我國,機場、鐵路、汽車站等公共場所都已經全面實現強制安檢,同樣作為人流量大的公共場所,在醫院開展全面強制安檢勢在必行,且無論在先例上還是在法理上都有據可依。”
為此,丁列明提出四條建議:
一、全面推行強制安檢。建議通過法律修訂或者地方出臺條例等方式,要求政府設立專項預算經費,支持并要求醫院配備安檢人員、購置安檢設備、建立強制安檢制度,選擇具有安檢資質的保安服務公司從事安檢工作。根據需要在醫院入口或者重點區域入口進行嚴格安檢,要求所有進入醫院的人員都必須主動接受并配合安檢,拒不接受安檢的,醫院有權拒絕其進入。拒不接受安檢強行進入或者擾亂安檢現場秩序的,有權立即制止,制止無效的,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發現攜帶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禁止攜帶物品的,有權先行控制現場,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二、重點防范高風險就診人員。由衛生健康部門會同公安、司法等機關建立地方醫院安全保衛信息平臺,共享共用醫療糾紛信息、高風險就診人員信息、涉醫110警情信息、涉醫案件違法犯罪行為人數據等信息,讓醫院可以提前加強安全防范。在安檢過程中,發現揚言實施暴力,多次到醫院無理纏鬧,或者醉酒、吸毒、精神障礙患者等高風險就診人員,醫院有權報告公安機關,由公安干警和醫院治安保衛人員對高風險就診人員實施保護性約束措施或者保護性醫療措施,全程陪診直至其離開醫院。
三、加強安全防范系統建設。強化公安機關震懾、防范和維護作用,在二級以上醫院全面設立警務室,配備必要警力,真正發揮作用與效能,加強對醫院日常安全保衛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醫院做好安全防范系統建設,開展巡邏、防控、處置工作。加強警務室與醫院治安保衛部門聯合辦公,在醫院安檢口、急診室、診療科室、醫生辦公室、護士站等重點區域配備一鍵報警裝置,與安全監控中心和警務室聯網,并接入屬地公安派出所,一鍵報警裝置一旦觸發,民警和醫院治安保衛人員立即到現場核實情況,果斷制止違法行為。
四、健全共建聯防機制。醫院作為特殊公共場所,既包括單位自身內部空間,又包括患者就診公共空間,醫院和公安機關對醫院安全秩序都負有管理責任。在最大限度防范暴力傷醫風險上,必須堅持以醫警聯動為主線,一方面強化醫院在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的安全防范系統建設,另一方面促進醫警深度融合,對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出警、快速處置、依法懲治,有效預防和減少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